造血幹細胞移植

針對復發或初診斷評估為預後不良的淋巴癌病人,骨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常做為治療方法之一。通常會在化療療程結束時,再給於高劑量化療併造血幹細胞移植,減少復發的機會。

造血幹細胞平常在骨髓內負責人體白血球、紅血球及血小板的製造,人類於出生之後造血幹細胞主要分佈在人體的骨髓中。依照幹細胞的來源,常見使用周邊血造血及骨髓造血幹細胞兩種,台灣目前多採周邊血收集造血幹細胞。

造血幹細胞移植可分為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及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自體移植是輸注自己預先冷凍儲存的造血幹細胞;而異體移植則是輸注捐贈者的造血幹細胞。

造血幹細胞移植過程,病人需先接受高劑量的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盡可能清除體內殘留的淋巴癌細胞,隨後輸注預存或捐贈者的骨髓或周邊血造血幹細胞來重新建立病人的造血系統及免疫系統。

接受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者,除了要抑制病人自己的免疫系統,防止輸入的造血幹細胞受到排斥外;另一方面,為了減少未來因為捐贈者細胞攻擊病人身體組織(植體抗宿主疾病排斥反應,GVHD),需長期服用抗排斥藥物,這都會造成免疫力降低,所以應盡量避免至公共場所或人多地方,以防受到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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